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理工环境”)于2026年1月7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累计耗资1.786亿元,回购股份13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回购资金规模处于原计划的9000万元至1.8亿元区间内。
回购方案实施概况
公告显示,宁波理工环境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9000万元、不超过1.8亿元,以不超过18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并按照规定每月披露回购进展。截至2026年1月5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回购执行情况与合规性
据公告披露,本次回购期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026年1月5日,累计回购股份136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79亿股的3.5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2元/股,支付总金额17861.9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未超过回购资金上限1.8亿元,且超过下限9000万元,符合方案要求。
公司表示,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方式、价格及实施期限等均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一致,不存在差异。同时,在回购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回购价格及交易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未在敏感期进行回购。
对公司影响及后续安排
宁波理工环境指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根据方案,本次回购的1362万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目前,回购股份暂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股东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股份变动预期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化(以公告前一日股份结构为基础测算):
| 股份性质 | 回购注销前 | 回购注销后 | ||
|---|---|---|---|---|
| 数量(单位:股) | 比例 | 数量(单位: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128,291.00 | 3.73% | 14,128,291.00 | 3.87%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5,019,679.00 | 96.27% | 351,399,679.00 | 96.13% |
| 总股本 | 379,147,970.00 | 100% | 365,527,970.00 | 100% |
公司提示,上述变动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投资者需注意相关后续进展及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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