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丁 莹)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修订发布《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对绿色产品认证活动系统性作出全面、统一规范,标志着我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从单一标识管理向认证全链条监管的重大转变。
据介绍,此次修订发布的《管理办法》共7章44条,立足“统一产品目录、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认证规则、统一产品标识”原则,聚焦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全过程监管,明确体系分级分类管理思路,清晰界定绿色产品全项认证与分项认证的适用场景。同时,《管理办法》对认证实施、证书管理、标识使用以及监督责任等内容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各相关方的主体责任,为相关工作提供明确指引。
根据《管理办法》,绿色产品是指产品的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符合相关评价标准的产品。根据产品的绿色属性、产业基础、消费需求,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实行分类认证管理,包括绿色产品全项认证、绿色产品分项认证。绿色产品全项认证是指认证机构对产品的全部绿色属性,是否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绿色产品分项认证是指认证机构对产品的部分绿色属性,是否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绿色产品标识是指产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方式获得,证明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合格评定标识。
按照《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信息平台,发布绿色产品相关政策法规、产品目录、实施机构、认证依据标准、认证实施规则、认证结果及采信状况等信息,发布绿色产品相关优秀案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国际合作。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框架内进行。
《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组建绿色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分设相应领域的技术委员会,协调解决绿色产品认证有关技术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该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标准等技术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和用户的代表和专家组成。
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国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共覆盖电子电器、家具、建材、快递包装、纺织品等在内的122种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近4万张,涉及获证企业8000余家。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完善绿色转型支持政策,健全市场化机制,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为我国绿色产品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认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