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583破36之二
因昆山竑增农业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2月31日裁定终结昆山竑增农业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 开 人:昆山竑增农业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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