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违建房屋,即便已存在20年,也并非“既往不咎”。 法律明确,违建状态具有持续性,不会因时间流逝自动合法化。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严守耕地红线”,违建处理需遵循“分类处置”原则,既不能一刀切拆除,也不会纵容历史遗留问题恶化。

违建不适用“年追责期”,违法状态持续存在
许多农民误以为违建超过2年便可高枕无忧,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2年追责时效针对的是短期违法行为。 违建因其违法状态持续存在,不受此时效限制。 例如,广西一名村民在村委会默许下建房20年无证,2019年仍被认定为违建并收到拆除通知。 法律依据来自《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建设的,乡镇政府可责令限期拆除。
三类违建可免于拆除,补办手续成关键出路
若违建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且未侵占基本农田,可通过补办手续“转正”。 2025年政策允许对符合规划的违建处以罚款后补办证件,超占面积部分在确权时附记标注,未来翻建需核减。 例如,南靖县规定违建若属村民唯一住房,可整改后登记。 对于因继承形成的“一户多宅”,若总面积未超标,亦可不拆,通过有偿使用制度处理。

严重违建必须拆除,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是底线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违建,即便存在数十年也必须拆除。 柳州市一处占地20亩的违建沙场虽存在5年,仍被强制拆除。 政策对“严重影响规划”的界定严格,例如在防洪区、消防通道上的建筑均无豁免空间。
历史遗留问题需申报,确权窗口期至2027年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国在2027年底前完成“房地一体”确权登记。 违建当事人应主动向村委会申报,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台账。 南靖县试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农民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可获得补偿。 需注意,确权后超占部分仅作附记,未来拆迁补偿可能按合规面积计算。
强拆程序严格,村民享有申诉权利
即使确属违建,行政机关也需遵循《行政强制法》程序:先公告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若村民唯一住房被强拆,行政机关需提供安置方案。 部分案例中,法院因强拆程序违法判决政府赔偿,如卢先生案中,法院认定20年无证房强拆程序违法。

地方政策差异大,咨询农业农村局避免损失
各地对历史遗留违建的处理尺度不同。 浙江义乌允许闲置宅基入股乡村旅游,年收益可达12万元;福建南靖严禁以罚款代替审批。 建议农民在整改前咨询县级农业农村局或自然资源部门,了解本地补办政策、罚款标准及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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