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日),针对“南极磷虾油”事件,北京同仁堂发布声明并致歉。北京同仁堂集团表示:
已派专项工作组到四川,对涉事产品开展全面深入核查。
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四川健康立即下架涉事产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依法追究四川健康、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对其违法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误导消费者判断,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
对四川健康及其控股股东健康药业等单位在经营、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另外,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品牌保护责任,同仁堂集团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此前经理人网曾报道,近期上海市消保委发布了15款不同品牌的南极磷虾油产品比较检测结果,其中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在网页上写着“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
该款南极磷虾油其实可以视作北京同仁堂的“贴牌”产品,由主营保健食品贴牌代加工的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为经销商。
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我们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
12月16日中午,上海市消保委发文称,已于15日下午针对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相关问题,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约谈过程中,作为生产商的哈博药业承认,其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同时哈博药业还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产品包装按其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同仁堂四川公司,由其对外销售。
但作为经销商的同仁堂四川公司则坚称,其对产品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产品包装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也系生产商自主决定,与其无关;涉事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均是下线经销商所为,也与其没有关系。
上海消保委对涉事企业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的约谈视频显示,上海市消保委询问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有关该产品销售情况的相关细节,对方一问三不知。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出厂价,经销商表示,价格由生产商说了算。“对生产企业来讲,可能有工艺保密性。他报多少我就认多少。”

在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看来,这可能不是生产者和经销商这么简单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委托生产、委托加工。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就“甩锅”了。
同时,唐健盛表示,南极磷虾油的原材料通常每公斤300元到400元,一瓶60克的南极磷虾油原材料通常需要30克,一瓶南极磷虾油仅原料成本就要10元左右,出厂价格3元多根本覆盖不了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在北京同仁堂声明责令停止经销,乃至在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后,这款产品依然在各大电商平台销售,并出现大规模降价甩卖。
目前,上海市消保委已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自查,向公众说明情况,并联合生产商召回所有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货和赔偿。
在文首提及的北京同仁堂20日发布的声明中,其还提到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品牌保护责任,将开展以下工作:
全面排查品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集团各级企业的品牌使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
全面开展品牌清理行动,坚决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商标使用不规范等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经理人网此前撰文分析指出,北京同仁堂在快速扩张中,为节约成本,满足股东对利润的追求,选择将子公司商标对外授权执行代工生产却未能同步提升供应链管理和商品质量监管,导致百年树立的品牌形象沦为笑柄,希望通过此事,北京同仁堂真能如此所说“以实际行动维护“同仁堂”的品牌信誉,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与期待”。
来源:经理人网综合
编辑:曹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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