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据央视新闻消息,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受贿、滥用职权案,苟仲文被判死缓,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苟仲文曾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近6年,2024年5月被查,同年12月被双开,通报称其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

▲苟仲文(资料图)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4年,被告人苟仲文利用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6亿余元。2012年至2013年,苟仲文担任北京市副市长期间,在相关项目收购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法院对被告人苟仲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苟仲文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简历显示,1957年6月出生的苟仲文是甘肃镇原人,1974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师、二室副主任、主任,国家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工业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主任兼党委副书记、书记,国家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等职。
2008年后,苟仲文先后担任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教工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兼)、北京行政学院院长(兼)等职。
2016年10月,苟仲文被任命为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2年7月,时年65岁的苟仲文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同年8月,苟仲文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次年3月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等职,直至被查。
2024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苟仲文被“双开”的消息。通报中提到,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2024年12月19日,苟仲文被捕。2025年5月7日,苟仲文被提起公诉。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编辑 包程立
审核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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