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函〔2025〕152号
酒泉市、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审批〈酒嘉双城经济圈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酒政发〔2025〕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酒嘉双城经济圈发展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为酒泉市、嘉峪关市全域。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双核双轴”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区域协同、产业融通、设施联通、服务共享,将酒嘉双城经济圈打造成为河西走廊经济带的重要增长极,更好助推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三、酒泉市、嘉峪关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规划》明确的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立足资源禀赋,聚焦优势产业,深度融入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切实增强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
四、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跟进《规划》推进落实情况,并会同酒泉市、嘉峪关市政府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完善支持举措,合力推动酒嘉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