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广州市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专科门诊)将全面实施“一次挂号管三天”医疗服务。哪些情况可以“管三天”?续诊能否指定医生?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州市卫健委作出“十问十答”回应。
一、什么是“一次挂号管三天”?
当在普通门诊就医时,由于当次检查检验项目不能及时出具结果而导致本次诊疗未完成时,可由医疗机构配合预约一次“续诊号”(一般为3天内)。该次“续诊号”无需患者付费,用于医生完成解读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后续开具药物和其他医疗处置等行为。
二、在哪里可以享受到“一次挂号管三天”?
从2026年1月1日起,广州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可提供该服务。为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急诊、发热门诊、跨科室跨专业就诊不得开展相关服务。为保障整体就医秩序,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等不在全市统一实施范围内。具体提供服务的门诊范围由各医院结合实际自行公布。
三、如何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一次挂号管三天”条件?
符合条件的情形为:当患者在普通门诊进行初诊时,接诊医生所开具的检查检验项目未及时出具结果,而导致本次诊疗中断的情况。
在就诊结束前,医院会结合患者当下诊疗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预约下一次来医院“续诊”,并帮助患者完成相关预约操作。具体流程由各医院自行制定并执行。
四、哪些情形不属于“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范围?
1.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接诊医生已明确诊断并开具用药处方或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已完成处置的;
2.首次诊疗活动已完成,医生提前为患者开具常规复诊需求的检查检验项目的;
3.患者首次诊疗时或者续诊前发现其他专科疾病,需到其他专业科室就诊的。
4.其他医疗机构认为不适用的情形,以医院官方解释为准。
五、一次挂号只能“管三天”吗?三天内检查检验结果还没有出来怎么办?
“管三天”时限一般为3个工作日(包括首诊当天),各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和患者需求,在保障医疗秩序的前提下,明确本单位的续诊时限。具体服务规则由各医院自行制定。
六、预约下一次来医院“续诊”时可以指定医生吗?
预约“续诊号”时,医院会根据检查检验结果出具时间和医生的出诊安排进行选择,为患者就近预约接诊医生或者同一诊疗组或同科室内其他医生的“续诊号”。具体预约规则由各医院自行制定。
七、医生开具了多项检查检验项目,可以预约多个“续诊号”吗?
一次挂号仅包含一次续诊服务。若患者有多项检查检验项目,结果不能同时产生,应由医生结合病情诊疗需要,经与患者协商后确定一次“续诊”日期。此外,续诊时医生如因鉴别诊断需要再次开具检查检验项目的,不能要求医生再次预约“续诊号”。
八、下一次来医院“续诊”时可以优先就诊吗?
续诊当天应按照规定时间到诊室报到,和其他患者一同排队候诊,具体候诊规则由各医院自行制定。如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院完成续诊,可视为该“续诊号”作废,患者再次来院要求续诊时,医院有权要求患者支付诊查费。
九、已预约下一次来医院“续诊”的时间,但临时计划有变可以改期吗?
如因医院方面原因导致检查检验结果未能在“续诊”前出具,医院应妥善采取措施,及时更改续诊日期,确保患者享受此次续诊服务。
十、如果对医院“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安排有疑问该如何咨询?
各医疗机构会对外公布“一次挂号管三天”服务的具体指引,如有疑问现场也可咨询门诊服务中心、导诊人员、志愿者等,或向该医院的相关服务监督部门反映。
(记者 厉思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