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币团伙成员为亲戚关系,他们分工明确,由美术专业毕业的钟某某担任“技术总监”,制作的假币流入菜市场等地,让小商小贩防不胜防……近日,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在隆昌警方协助下,破获一起伪造、持有、使用假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获面额为10元、20元的假币29600元。
报案:一张20元假币流入菜市场
今年8月11日上午,荣县旭阳派出所接到一位菜农报案称,在莲花坝菜市场,一名中年妇女用一张20元纸币买走了2.5元的蔬菜,菜农还给她找了零。事后,菜农发现这张钱手感异常,在他人提醒下发现是假币。
接警后,民警在大佛寺菜市场、美丽新城等案发地周边走访调查,先后收到受害商贩提交的同类假币共28张,面额均为20元,且冠字号各不相同。
假币的集中出现,意味着这不是孤立事件。随着侦查深入,一个流窜作案、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收网:现场起获近3万元假币
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自2025年初以来,先后在自贡市荣县、富顺、沿滩,眉山市东坡区、丹棱县、仁寿县,内江市东兴区等多地的菜市场流窜作案。他们目标明确:利用早市人流密集、交易频繁的特点,用假币购买小额商品,换取找零真钞。
该团伙成员为亲戚关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钟某某(女,36岁,内江市人)大学学的美术专业,在团伙中扮演“技术总监”角色,涉嫌利用制图软件、打印机等工具制造假币;罗某某(女,54岁,乐山市人)与罗某某(女,51岁,乐山市人)作为“操作员”,专门挑选监控薄弱的老旧市场使用假币;杨某某(男,26岁,乐山市人)是“专职司机”,驾车接送成员往返于各地。
在充分掌握该团伙的活动规律与藏身之处后,12月12日晚,荣县警方直奔内江隆昌市某小区,将4人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面额20元的假币12捆,共1473张29460元;面额10元假币14张140元。查获假币半成品、闪光纸、裁剪小工具、打印纸、金线纸若干。目前,钟某某等4人已被荣县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伪造假币是一种严重危害货币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172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李泽熹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刘恪生
上一篇:普京与特朗普连续第二天通话
下一篇:成都自驾3.5小时直达海螺沟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