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昆明举行。98个集体被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196名个人被授予“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云南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扎实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乡镇(街道)、进学校等“十进”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云南省累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7个,其中“十四五”时期创建58个。2024年,云南省48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居全国第一。
2025年9月,云南首次召开全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现场推进会,为推动互嵌式社区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截至目前,云南省累计建成36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80个“和和美美一家人”互嵌式社区建设初见成效。“十四五”时期,5个社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模范集体。
此外,云南省拥有4060公里的边境线,374个边境村分布在8个州市的25个县,边疆稳定、边民幸福是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体现。
自2021年11月起,云南省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6个方面19项指标,启动边境幸福村建设。此后,13423个项目落地边境村寨,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补齐,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2023年底,19项指标全部实现,云南省提前一年完成边境幸福村建设任务。
截至2025年底,云南省374个边境幸福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达24000元以上;农村常住人口超102万人,较2020年增加5.9万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