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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韩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磊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韩磊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韩磊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韩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及其他特殊承诺事项。
二、关于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石磊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石磊先生简历
石磊,男,汉族,中国国籍,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兴化集团生产部调度长、副部长,兴化集团合成车间主任,兴化股份副总经理,兴化化工副总经理。现任兴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兴化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兴化化工董事,榆林煤化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石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兴化集团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