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12月30日公告,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30万套新能源车载电控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高端精密部件产业化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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