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2026年元旦佳节临近,肉制品等年货消费迎来新高峰。为提示广大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肉制品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有消费提示指出,低温储运是保障低温熟肉和预制调理肉制品品质的关键,消费者应优先选择冷链设施完备的大型商超或农贸市场购买肉制品。
选购产品时,消费者应仔细检查肉制品的外观和气味,避免选购表面开裂、有酸败味、汁液渗出的冷藏预制肉,不宜购买已解冻变软、包装内积霜较多或发生胀袋的冷冻调理肉和包装破损、长菌斑或外观异常的腌制肉制品。
此外,对于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普通市场价格的畜禽肉及肉类产品,消费者要谨慎购买。
肉毒中毒是一种由肉毒梭菌等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中毒性疾病,病死率较高,不当食用即食熟肉制品、自制发酵食品容易引发肉毒中毒。消费者食用肉制品前要将其充分加热、煮熟煮透,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预包装熟肉制品,建议以100℃的温度加热10分钟后再食用,确保食用安全。
消费者购买预包装熟肉制品后,应按照产品标明的食用方法,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发现胀袋或有明显异味的预包装熟肉制品不要食用。打开包装后未吃完的肉制品应放入冰箱保存并尽快食用。
肉制品应严格按标签要求存放,避免长时间置于常温或阳光直射。冷冻预制肉不宜反复冻融,否则会导致水分流失、肉质变差、营养降低。腌腊肉制品应密封、干燥、低温保存。散装熟肉制品购买后应即买即食,若需保存,务必冷藏或冷冻。如发现肉制品有异味或性状改变,应立即停止食用。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管局网站 本报记者刘松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