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于2025年12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11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赵春吉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5日14:00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相关会议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赵春吉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800.00万元。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全票审议通过该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1一11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4年6月13日,本公司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轮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集运”)100%股权和广州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将变更为招商轮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招商局集团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将自2024年6月13日起成为本公司的新增关联方。2025年5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交易后,前述关联关系解除。但2025年7月11日起,因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增持公司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相关规则,重新认定招商局集团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注2:2025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剂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进行额度调剂。其中,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应的“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额度中,调剂1,500.00万元,转用于公司向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同时,从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应的“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额度中,分别调剂100.00万元和2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向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和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三)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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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上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是指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外的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0年7月19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法定代表人:徐颂
注册资本:249,907.4661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China Merchants Port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进出口各类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港口配套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国际、国内货物的装卸、中转、仓储、运输,货物加工处理;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货运代理;租车租船业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及其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7日
注册地点: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锋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装卸、仓储、服务;船舶物资供应;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海产品、滑石、镁砂、编制袋、食品、木制品、服装、针织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代办货物包装、托运、水路运输、非金属矿石、生铁销售、塑料包装制品、植物油;国际客运服务、代售船票、托运行李;废旧物资回收;广告招商代理、制作、设计;船舶供给(日用品供给,船舶燃油除外)、水泥方砖生产、水泥方砖铺设、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工程咨询。供水、供暖;污染物应急防治和污染物接收处置(凭资质证经营);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销石油液化气,日用百货、纺织品、皮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船舶材料(除应经审批的),通讯器材经销及代理服务,船舶废旧物品(不含危险废物)回收及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汽车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其他清洁服务、会议服务、绿化管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不动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营口港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合计持有45.929%股份的大股东为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港口的一致行动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0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一层1101
法定代表人:张翼
注册资本:717,963.3805万元人民币(注4)
主要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船舶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价格鉴证评估;包装服务;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四)”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招商港口的一致行动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注4:中国外运已于2025年7月29日将回购的22,019,000股H股进行注销,并于2025年11月18日将回购的92,564,070股A股进行注销,总股本由7,294,216,875股减少至7,179,633,805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7,294,216,875元减少至人民币7,179,633,805元。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4.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川念路888号10幢
法定代表人:柳长满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船舶港口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维修;集装箱租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港罗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河彬先生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5.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成立日期:1986年10月14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1至22层101内十九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1,690,000万元人民币
控股股东:国务院
经营范围: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招商局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因中外运集运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受招商局集团控制)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按公平合理原则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准则。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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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外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
联系电话:0595-28092211
传真:0595-28000935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人:荣兴、黄志军
3.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6年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会预期为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