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会议同意补选洪定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6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额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6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刚、汪艺威、吴罕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开展期货套保的年度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6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月14日14:30在公司总部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6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原董事吴黎明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定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和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洪定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洪定优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披露的临2025-06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对象: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研究院)。
● 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控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经营资金短缺需求,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向生态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公司对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将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变动进行调整。截至目前,公司为生态研究院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
因生态研究院之少数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本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环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2.95%股权,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系本公司关联人。
(二)环保集团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吴刚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6年11月3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7K9X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浙江省半山街道半山路178号17幢209、210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东情况:杭钢集团持有100%股权。
9.环保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10.环保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梁军
2.注册资本:9,073.6842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22年12月7日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C3QC3W7T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17幢304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生态环境材料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公司持有95%股权,环保集团持有5%股权。
9.生态研究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公司对生态研究院累计财务资助余额为0,在资助期限内如需新增财务资助将按照“同股同权”原则执行。
(二)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经审计)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02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2025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保障公司整体稳定运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对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且关联方将按照同比例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暨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为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短缺的需求,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正常开展,保障公司整体稳定运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等风险控制;关联方将按照持股同比例提供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刚、汪艺威、吴罕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0,00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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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锁定项目利润为目的,不做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操作,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原材料钢材占公司项目总成本60%以上,钢材价格波动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为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项目利润,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2026年度期货套保业务计划。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2026年度期货套保的年度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的热轧卷板期货。
二、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开展期货套保的年度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锁定项目利润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期货交易中市场流动性不足,可能导致不能以合适价格成交。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软件系统不完善或交易员操作失误等原因而导致的意外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并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3.遵循锁定项目利润、套期保值原则,不做以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操作。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走势,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项目利润,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6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4日
至202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6年1月8日-9日、12日-13日8:3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邢朝霞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