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评估2024年以来4起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标采购评估服务项目,近日被投诉。对此,榆林市财政局要求,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2月24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西安科林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公告中显示,2025年11月21日,西安科林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因对榆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2024年以来4起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服务的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对榆林鹏达荣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1、招标代理公司阻挠报名;
2、招标代理公司无故不接收二次报价;
3、投标价格异常;
4、招标代理机构针对质疑的回复不公正,怀疑代理机构故意制造废标的假象,此行为属于滥用废标权利,其目的可能是为特定供应商铺平道路。
榆林市财政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公告显示,经查:
关于投诉事项1,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获取采购文件途径未填写具体地址,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 月 7 日 18:00:00)后向投诉人西安科林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该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该项目汇编资料未找到投诉人西安科林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信息(签到信息、承诺书、密封性检查表、一次报价信息),与调取的录音录像资料显示内容不一致;汇编资料未找到投诉人废标信息及二次报价记录。该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予以废标。投诉反映事项,本机关不再处理。
关于投诉事项4,经查看该项目录音录像资料,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与部分事实不符。该投诉事项成立。
榆林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澎湃新闻记者 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