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大烨智能(300670.SZ)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3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大烨智能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前三季度,大烨智能实现营业收入2.06亿元,同比下降26.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97.9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94.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38.69万元,同比增长304.12%。
2022年至2024年,大烨智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0亿元、-1.45亿元和793.5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2.18亿元、-1.52亿元和-1.08亿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6月发布关于对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103号)。大烨智能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苏海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电气”)64.00%的股权。
2022年1月24日,大烨智能披露《关于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公告,对相关重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大烨智能不再购买海湾电气股权,改为通过承接铧景01、铧景02两条船舶融资租赁权益的方式取得两条船舶所有权。
根据大烨智能2022年3月1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大烨智能已于2021年12月28日与相关各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三方补充协议》,并于2021年12月29日签署《协议书》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相关协议签署完成后重组交易方案已发生重大变化,但大烨智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烨智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5.1.1条、5.2.8条的规定。请大烨智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