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日前召开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来源:新华社
上一篇: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下一篇:京津冀“城市年轻力创造者大会”在石家庄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