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倪浩】12月22日,商务部决定对欧盟乳制品(包括稀奶油和奶酪等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随后欧盟委员会迅速提出异议。事实上,自2024年8月21日商务部进行立案调查后不久,欧盟就将中方诉至WTO要求进行磋商。
但多位业内专家告诉《环球时报》记者,随着国外乳制品进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国奶业也正陷入史上最困难发展阶段,保护国内产业利益势在必行。同时,与欧盟激进的《外国补贴条例》(FSR)调查相比,中方的反补贴调查是WTO允许的传统贸易救济工具,欧盟不应存有疑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农村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刘长全26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中国奶业正在经历史上最困难阶段。价格持续40个月走低,为历史上最长的下降周期;行业价格也滑落至史上最低谷,同时整个行业遭遇了史上最大范围的亏损。”刘长全认为,奶业已经成为畜牧行业里最困难的部门,且是唯一一个连续三年整体下行的行业。
刘长全说,除了国内市场供需原因外,来自欧盟的低价进口乳制品的冲击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奶业全行业的困境。
2024年7月29日,中国奶业协会和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代表国内乳制品产业,正式提交对欧盟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申请。2024年8月21日,商务部决定立案调查。
经过一年多审慎调查,商务部在12月22日的公告中表示,初步证据显示,欧盟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等补贴计划向乳及乳制品产业等涉农领域提供了大量补贴。调查期内,中国国内产业受进口欧盟补贴产品影响,库存不断增加,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生产经营出现困难。
刘长全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欧盟一贯对其奶业进行大力度补贴。据计算,一个欧盟奶农收到的政府补贴平均高达全年毛收入的20%,个别欧盟国家甚至高达70%以上。而中国奶业则保持较高的对外开放程度,对进口农产品的关税也处于全球低水平。受到补贴的欧盟乳制品形成了低价竞争优势,却严重冲击了中国奶业的正常发展。
“中国奶业自给率最低时曾触及60%上方,如果不对进口乳制品加以控制,那么整个行业的自给率会重新向下,产业安全将受到动摇。”刘长全认为,商务部此时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非常有必要,一定要让国内产业看到从困境中摆脱出来的契机。
根据商务部的公告,2026年2月21日,将对此案做出终裁。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12日强调,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开展后续调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定,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权利。
上海市开放战略研究中心(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专家张晓朋博士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从立案开始,商务部自始至终强调法律依据和遵守WTO规则。而一年多的调查也证明,此案的调查是严格遵守WTO规则与国内法律的正常履职行为,其过程表现出的审慎与克制,与欧方近期密集、激进的对华贸易壁垒行动形成了鲜明对比。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25年以来,中方未对欧方发起任何新的贸易救济调查,仅对白兰地、共聚聚甲醛、猪肉3起反倾销案件作出终裁。但同期,欧盟已对华18起贸易救济案件初裁征税,对18起案件终裁征税,并发起15起贸易救济调查,仅在12月19日一天之内就新发起3起对华调查。而此次对欧盟乳制品的反补贴调查是11年来第一起对欧盟发起的反补贴调查。
张晓朋说,中方此次发起的反补贴调查,具有无可争议的法理基础,是公正且合法合规的:程序适当、证据确凿、有透明度保障。调查严格遵循了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SCM协定),履行了从立案前磋商、立案、通知各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调查、抽样调查、听取意见、召开听证会、实地核查到作出初步裁决的全流程义务。
欧盟近期滥用FSR,针对中国企业开展所谓“现场突袭检查”和“歧视性深入调查”,其调查范围之广、自由裁量权之大,已经演变为实质性的贸易歧视工具。相比之下,中方的乳制品调查严格限定在特定产品范围内,属 WTO框架下的标准贸易救济调查手段。张晓朋说,“在全球经贸环境复杂化的今天,欧方应审视自身补贴政策对全球市场的负面溢出效应,维护中欧经贸大局需要的是平等的规则对接,而非单边的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