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72)于1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存在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及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要求到该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显示,深圳证监局指出的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包括:个别项目收入存在跨期、点价交易的稀贵金属回收利用业务和填埋气发电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阳极泥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不足且成本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特许经营许可权摊销期限依据不充分、重金属污泥车间借款利息资本化不规范。此外,公司还存在收入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2022年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认定口径与年报披露不一致等问题。上述情形违反了多项《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治理方面,深圳证监局指出东江环保存在“三会”运作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反映公司在财务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相关财务会计核算问题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东江环保表示,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同时强调,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决定书》,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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