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对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太重(维权),证券代码:600169)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因公司在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期间存在年报虚假记载,并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虚假财务数据,上交所对公司及12名时任高管予以公开谴责,其中时任总经理范卫民被终身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副董事长张志德被公开认定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此前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太重的违规行为源于2012年与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增收入、跨期结转成本、少计财务费用等多种方式,导致多个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3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763.89%;2018年多计利润总额1.21亿元,占比189.76%,财务造假情节严重。
ST太重各年度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情况如下:
| 年度 | 营业收入影响(元) | 占披露营收比例 | 营业成本影响(元) | 占披露成本比例 | 财务费用影响(元) | 占披露费用比例 | 利润总额影响(元) | 占披露利润比例 |
|---|---|---|---|---|---|---|---|---|
| 2014 | 多计756,668,038.80 | 8.39% | 多计601,321,510.13 | 7.89% | - | - | 多计155,346,528.67 | 763.89% |
| 2015 | 少计43,866,575.90 | 0.64% | 少计52,048,229.21 | 0.96% | 少计4,847,040.00 | 0.98% | 多计13,028,693.31 | 34.83% |
| 2016 | 多计751,888,249.64 | 17.58% | 多计786,069,965.00 | 18.68% | 少计36,054,380.76 | 6.50% | 多计1,872,665.40 | 0.10% |
| 2017 | 少计185,214,431.58 | 2.58% | 少计179,642,456.98 | 3.29% | 少计22,098,579.24 | 3.03% | 多计16,526,604.64 | 27.37% |
| 2018 | 少计92,607,215.80 | 1.44% | 少计92,873,085.91 | 2.06% | 少计120,488,031.97 | 14.82% | 多计120,753,902.08 | 189.76% |
| 2020 | 少计165,718,175.63 | 1.92% | 少计153,980,116.36 | 2.21% | - | - | 少计11,738,059.27 | 15.52% |
| 2021 | 少计93,409,749.70 | 1.12% | 少计48,503,394.90 | 0.73% | 多计699,540.85 | 0.10% | 少计45,605,895.65 | 25.30% |
上交所指出,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为完成考核指标,组织协调提前确认收入和虚增收入,是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副董事长张志德知悉项目实际进展和问题却未勤勉尽责,时任财务总监贺吉未有效履行财务管控职责。上述责任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除公开谴责外,上交所对相关责任人的市场禁入措施具体为:公开认定范卫民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王创民、张志德10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贺吉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山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ST太重及相关责任人如对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于1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核。上交所同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切实提高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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