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贵司2021年9月11日与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各方同意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以海南港航下属控股子公司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进行资本层面合作。请问:1.该合作事项后续进展如何?2.洋浦港作为海南自贸港最大的海运口岸和“样板间”,贵司如何将充分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海南自贸港”政策?
董秘回答(北部湾港SZ000582):
您好。公司与海南港航和洋浦建设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以海南港航下属控股子公司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进行资本层面合作。目前该项目因各方在部分重大合作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暂时中止。虽然资本层面的合作暂时中止,但双方在业务方面合作依然正常开展。目前双方已开行航线6条,年货运量超7万标箱。未来公司将深入挖掘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结合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物流优势,推进平陆运河海侧配套工程,搭建一体化物流服务体系。在航线互补、货源配置上与海南洋浦港保持联动,在加密至东盟及全球主要港口航线、提升集装箱吞吐效率等方面展开多方面合作,推动西南地区拥抱“向海经济”,共同提升区域港口竞争力,持续强化公司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功能定位。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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