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26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制订了《优先审批高端医疗器械目录(2025版)》,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国家药监局对《目录》中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情形实施优先审批。二、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按程序对《目录》产品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拟定予以优先审批的,公示审核结果无异议后进入优先审批程序;审核拟定不予优先审批的,告知注册申请人原因并按常规程序办理。三、本《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国家药监局将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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