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11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林国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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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林国龙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林国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林国龙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112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姚东晗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
姚东晗女士简历
姚东晗女士,1973年11月出生,北京轻工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古桥电器公司团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华润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经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党委委员、助理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华润双鹤党委副书记、副总裁。现任华润双鹤党委副书记。
姚东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冲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10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锐创国际中心A座9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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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文超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赵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长陆文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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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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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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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议案名称:关于全面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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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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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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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议案名称:董事薪酬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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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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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4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 旭、刘浩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25-110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4,998股;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变化,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103,858.25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5日、2025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0)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03)。
本次注销及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03,858.2511万股,注册资本减少至103,858.2511万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6日起45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锐创国际中心A座9层,邮政编码100102。
3、联系人:郑丽红
4、联系电话:010-64742227-655
5、联系邮箱:mss@dcpc.com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