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琼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有关情况。
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表示,《意见》的出台彰显了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的决心,对于打造顺畅联通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助力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新格局,意义重大、影响积极。
《意见》从完善组织协作体系、强化资金融通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1条重点举措。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意见》主要有四个方面亮点:注重区域协同发展、强化制度型开放创新、强化数智化赋能、加强开放性引领。
“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通达127个国家和地区的583个港口,运输货物的品类超过1300种,朋友圈越来越广,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重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新武表示。
《意见》在通道建设和经贸发展等关键领域明确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陈新武介绍,《意见》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为提升物流效率开展金融创新,为产业集群发展优化金融服务,为商贸发展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为助力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中国证监会债券司副司长黄建山表示,证监会持续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支持用好交易所市场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ABS)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元化市场化融资渠道,助力构建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
其中,在股票市场方面,黄建山表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企业发行上市(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助力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是内外贸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金融监管总局启动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市纳入试点。
“试点开展以来,相关省市和金融机构扎实开展工作,成效显著,产品体系趋于完善,业务探索稳步推进,政策环境持续优化。”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督导,推动铁路运输金融单证服务成为支持贸易发展的特色金融产品,更好助力企业经营运转。
《意见》还系统集成了跨境结算、投融资领域改革试点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主任陈之为表示,围绕通道沿线企业多元化跨境投融资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促进跨境资本高效流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目标,促进通道沿线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其中,在跨境融资方面,在有条件的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意见》注重打破地域壁垒,通过探索沿线省区市金融机构授信一体化,建立联合授信和银团贷款机制、境内外分支机构‘一点接入’式联合服务网络等措施,突出加强省区市内金融与实体联动、省际间金融体系跨域联动、通道沿线与东盟国家等其他国家间金融跨境合作,在这三个层面统筹协调,促进‘金融一盘棋’协同发展,共同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陆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