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了解到,为破除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制度障碍,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发现需要修改、废止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共1466件。目前,法规备案审查室正在积极督促有关方面按照清理工作要求抓紧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
“1466件规范性文件中,地方性法规81件,单行条例2件,经济特区法规1件,地方人大决议决定7件,司法解释1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件,地方政府规章48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323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严冬峰介绍,清理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影响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对民营经济组织在投资融资和科技创新方面保障支持力度不足;履行职能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上存在越位错位,损害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
以不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影响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为例,有的地方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违法设置市场壁垒,限制或者妨碍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有的地方妨碍要素平等获取、使用,对特定经营主体不平等给予支持政策,影响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竞争;有的地方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区别设置许可条件,如某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非国有单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增设许可条件,规定额外需要提交的材料、证明等。
“总的来看,本次清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有力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全面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也推动有关方面和地方制定完善了一系列配套性、实施性法规制度。”严冬峰表示。
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2025年,围绕党中央有关部署和新出台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规定。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瞿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