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浙江发布
为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和方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关于“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决策部署,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土地综合整治作为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落实城乡规划布局一体融合的有效载体,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向国土空间治理转型,全面夯实共同富裕、城乡融合的空间基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助推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5年12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80个,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向国土空间治理转型。
到2030年,全省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00个,建立并完善规划建设管理融合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全面夯实共同富裕、城乡融合的空间基础,助推高质量发展。
政策创新
推动了与规划传导落地实质性衔接
首次梳理提出面向规划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建立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空间设计”的规划传导机制。充分衔接详细规划管理体系,探索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与详细规划同编同审,并将整治区域逐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首次提出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体系,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所在的规划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可按照实施单元详细规划进行管理,并将整治区域逐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切实解决了嵌入在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中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落地问题。
首次提出空间设计理念,要求对田水路林村进行工程细化设计、空间优化设计和乡村特色风貌营造,致力于打造“小而美”的精品项目,主动适应新时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模缩减、目标导向转变等新形势。
探索创新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创新资源导向型可持续开发模式(ROD),书写好“土地综合整治+”后半篇运营文章。
创新了配置方式。把自然资源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等“打包组合”,将整治区内公益性项目与可形成经营性现金流的产业项目“肥瘦搭配”后配置给市场主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
破解了多重困境。市场化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产品配置方式,既能吸引更多元的社会资本主动参与,又能补齐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营的短板,更大程度上缓解财政保障压力。
明确了多元投入。在政策性金融政策支持基础上,创新运用生态保护修复产业专项基金等多元化投融资政策机制,推动实施一批土地综合整治多元化投入项目。
推出了一系列促进要素流动的政策
创新性提出生态空间置换政策,鼓励依法依规复垦复绿腾退各类现状低效建设用地,通过验收并经变更调查认定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按一定比例核定增补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探索提出优化城镇开发边界途径,鼓励将城镇开发边界边缘规模较小、分散零碎的空间有序复垦退出,并按程序上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集成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政策,鼓励依法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腾挪后归并为大块宗地,依规划重新布局,用于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允许入市。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集成了最新下发的《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支持政策。
重点实施内容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现代农业
推动农用地优化提升
在农用地碎片化、布局散乱等农产品主产区,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统筹推进耕地、林地、水域等空间置换和布局优化,推动“小田”变“大田”,实现项目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同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推动土地集中流转,为适度规模经营打好基础,积极谋划产业导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推动粮田良用。鼓励在符合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实施耕地复合利用。积极探索农业空间“留白”机制。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乡村记忆
推动村庄用地优化提升
在具有传统文化价值、古村落保护价值等乡村地区,多途径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鼓励依法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腾挪后归并为大块宗地,依规划重新布局,用于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遵循“修旧如旧、最小干预”的原则,采取“留改拆”并重的策略,最大程度地保护和恢复传统村落记忆要素,打通活化利用通道。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产业升级
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
在城镇化率较高与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着力开展低效工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等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鼓励以片区形式进行存量空间改造。产业园区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现状效益较好且拥有合法产权的工业企业,可通过“以地换地”“以地换房”等方式向产业园区集聚。探索土地混合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存量用地及其建筑用途转换等具体实施路径,激发多主体参与再开发积极性,引导低效产业有序退出或转型,依法做好不动产确权、登记。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城乡融合
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
在城乡空间交错、功能联系紧密的城乡结合部地区,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高效配置。完善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采矿用地复垦利用等政策,推动存量建设用地在城乡之间、乡村之间、村组之间实现区位调整。鼓励依法依规复垦复绿腾退各类现状低效建设用地,通过验收并经变更调查认定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按一定比例核定增补城镇开发边界规模。
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绿色发展
推动生态环境优化提升
聚焦山区海岛县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推进“大美自然·山水浙江”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推广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因地制宜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湿地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探索实施流域型土地综合整治。
编辑:丁桂花
责编:李洲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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