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记者 | 甄敬怡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明确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思路和技术要求,旨在推进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指导地方、行业、科研机构、企业等社会主体探索数据研制或数据库开发,支撑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形成多方参与、科学规范、统筹协同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格局,促进国内外碳足迹因子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工作指引》明确,依托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鼓励各方先行先试、共同参与、有效协同,2027年初步构建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工作指引》提出四方面11条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形成协同共建共享格局,包括明确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思路、构建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共享与集成机制等内容;二是健全数据研制全流程管理体系,包括规范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研制流程、明确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来源与更新要求、开展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质量评价、强化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安全保护;三是明确数据库构建技术要求,包括规范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组成架构,统一因子数据命名、分类与编码体系,创新前沿技术应用;四是持续加强政策保障与国际交流,包括强化数据库建设保障、推动数据库国际交流与衔接。
“《工作指引》提出的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工作思路和要求,与现有产品碳足迹相关政策在内容上全面衔接,指导更细化、要求更聚焦,是后续我国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表示,《工作指引》以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有序建设为目标,立足解决当前数据库建设各方协同不到位、缺乏统一规范要求、数据衔接互认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促进我国数据库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话语权。具体来看:
首先,是强调建设思路和多方协同。《工作指引》明确了国家数据库和各主体数据库各有侧重、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建设格局,国家数据库聚焦基础能源、大宗商品和原材料、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产品碳足迹因子研制与管理,建立覆盖因子数据报送、评估、反馈、采纳和更新的工作机制,有意愿的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社会主体可基于自身优势进行细分领域数据研制或数据库开发,体现了对数据库建设工作涉及主体的全覆盖和总动员。
其次,是凸显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工作指引》基于科学统一规范建设数据库的原则,在遵循相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研制流程,提出数据来源与质量评价、数据库组成架构等具体技术要求,避免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因建设规则不同导致数据难以互联互通的问题,助力提升数据库建设效率、质量和安全性。
最后,是突出国际交流合作。《工作指引》立足目前产品碳足迹因子国际互认推进难的问题,提出联合相关国际组织、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积极参与和推动产品碳足迹因子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并加强国内外数据库开发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数据库研发机构与国外对等机构依法合规探索数据互认工作,发出中国声音、作出中国贡献,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形成合力。为保障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工作指引》作出了相应部署,包括细化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规范,探索因子数据常态化评价机制,鼓励行业及地方定期公开发布优秀数据集,研究将优质数据纳入绿色金融、绿色采购等应用场景,完善数据权益保障制度;强化政策宣贯与培训引导,系统宣贯数据库技术要求、建设成效与先进经验;加大政策保障力度,鼓励地方和企业进行数据研制或数据库开发,鼓励向国家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报送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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