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88,证券简称:北大医药)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参加仲裁通知书》,公司被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提起仲裁,涉及双方2015年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人员转移条款的解除及相关用工成本承担问题。申请人主张解除协议相关条款,并要求北大医药承担暂计184万元的用工成本费用及全部仲裁费用。目前案件已获受理但尚未开始审理,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本次仲裁申请人为重庆合成,被申请人为北大医药。案件源于双方2015年5月28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第5.5条,该条款约定“北大医药原料药业务相关人员随标的资产一并转移至重庆合成”。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曾约定过渡性安排:尚未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由重庆合成及其关联方预先支付给北大医药,再由北大医药发放给相关人员。
申请人仲裁请求及理由
重庆合成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三项请求:一是解除《资产转让协议》第5.5条关于人员转移的约定;二是自条款解除之日起,相关人员的劳动用工主体责任由北大医药承担(暂计用工成本费用184万元);三是本案全部仲裁费用由北大医药承担。
申请人称,对仲裁前双方已履行的行为及成本负担无异议,但主张因客观情况发生根本性变化,导致条款履行不能:一是重庆合成现已全面停产且无恢复可能,丧失承接人员及负担成本的基础;二是待转移人员明确拒绝转移劳动关系,并发生多次群访集访事件,影响双方生产经营;三是用工主体长期不明确已引发劳动争议,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基于此,申请人认为条款赖以订立的基础已不存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提请仲裁。
公司应对措施
北大医药表示,将积极组织应诉抗辩,同时计划提出仲裁反请求,主张对协议条款解除后相关的人力成本进行清算,并要求重庆合成承担条款解除前相关人员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及其他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产生的费用。
案件影响说明
公告显示,截至本披露日,北大医药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强调,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最终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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