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博 通讯员舒静婷 王语嫣)“走,去吃火锅!这家店双人套餐才88元,菜多肉足,太划算了!”刷到这样的探店视频,你是否会心动下单?然而这些看似真实的“好物分享”,背后可能隐藏着未明示的商业推广。日前,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当地对探店类短视频进行规范整治,让“隐身广告”无处遁形。
今年6月初,“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涪陵区检察院反映,部分商家在网络团购中标价不规范,极易误导消费者。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我们调查了辖区内多家餐饮团购店铺,发现标价不规范问题确实存在。”检察官刘龙江介绍,办案团队通过线上数据采集、线下实体店比对、消费者调查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发现不少火锅店在团购平台标注的“原价”实际高于门店现场售价,形成“虚高原价、虚假优惠”的营销陷阱。
该院经调查还发现,部分商家将店内本来免费提供的素菜拼盘、水果、茶水等都纳入套餐充数,营造“超值”表象;另有部分套餐未标明具体菜价,仅以“超值套餐”“限时特惠”等模糊用语吸引消费者,涉嫌虚构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所谓“真实测评”的短视频,实则是未标注的商业广告。这种隐蔽的推广行为,使得消费者在不知情中被引导下单,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均受到损害。
6月24日,涪陵区检察院依法以公益诉讼立案。随后,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查处上述广告及市场价格违法问题,开展探店视频广告及互联网团购价格违法专项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第一时间约谈了涉案公司和博主,责令其限期整改。”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已明确要求,所有含商业推广的视频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告’,平台也需严格审核相关资质和内容真实性。”
随后,涪陵区相关部门启动了为期两个月的餐饮行业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共有19个本地博主账号完成整改,新发布的207条推广视频均已显著标注“广告”,7家存在违规标价问题的店铺被要求在套餐价格中明确标注“可能与线下菜品价格不一致”等表述,确保消费者不被价格信息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