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夜晚驾车,最怕对向车滥用远光。近日,山东临沂市兰陵县的李某就因远光纠纷,用弹弓和钢珠打破多辆车的玻璃,最终落得刑拘下场。
12月12日晚8时许,兰陵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接到群众王先生报警求助,其刚购买的汽车在行驶途中,主驾驶车窗玻璃突然被钢珠击碎,直接损失达一千余元。几乎同一时段,多位车主报警在206国道兰陵段行驶时,车辆玻璃被不明物体击损。
专案组第一时间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50余辆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沿线监控,通过轨迹追踪和视频研判,很快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某并于12月13日晚将其抓获。
经审讯,此前李某驾车过程中因被对向车辆远光灯晃得眼花,不慎刮倒路边行人,为赔付对方医药费,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这次经历让他对夜间开远光的行为怀恨在心便伺机报复。12月12日晚,李某驾车前往罗庄途中
再次遇到多辆对向车辆使用远光灯,他多次打灯示意对方关闭却未得到回应。一时怒火中烧的他拿起事先准备的弹弓和钢珠,双手离开方向盘射向对方车玻璃。
在行驶过程中,他先后发射8颗钢珠精准击中5辆车的主驾驶位玻璃,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作案时所用弹弓和钢珠
同时,李某主动交代作案使用的弹弓和剩余钢珠被他藏在了自家地下室的电表盒内,民警根据其供述迅速起获了相关作案工具。
经核实,李某在行驶中双手离方向盘击打对向车辆的行为极易导致自身车辆失控,同时造成被击车辆驾驶员分心、视线受阻,进而引发连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夜间行车时请正确使用远光灯,遇到矛盾应理性沟通,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任何违法行径都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来源 | 兰陵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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