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兼职教师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受聘者应确保聘期内年龄不超过65周岁(聘期一般为1-3年,聘期1年应为196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聘期2年应为196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聘期3年应为196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资格要求
(一)来自行业企业的人员,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特殊高技能人才(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全国职业技能大奖获得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等)可不受学历限制。
(二)来自高校的人员,需要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3年以上。
三、招聘岗位
详见《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兼职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将《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兼职教师招聘登记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与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各类奖励证明等))电子版发送至院部对应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按“应聘课程+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4点。
原则上,1人同时应聘不超过2门课程。
(二)资格初审
二级院部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由二级院部组织,设有试讲环节。
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与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各类奖励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
面试实行百分制,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录用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录用人员。
原则上,专业课程优先考虑行业企业人员,校企合作项目课程优先从校企合作企业中聘用。
五、其他
面试合格后,签订《兼职教师聘用协议》。聘期内无底薪,按实际授课情况发放课酬,课酬标准咨询二级院部联系人。如聘期申请讲授其他课程需要再次试讲。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00。
来 源:长春汽车职业技术大学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