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该法自1998年实施以来首次全面修订。草案拟将献血年龄上限延长至65周岁,两次全血捐献间隔缩短至不少于90天,并明确强化献血服务网点建设及激励保障措施,以进一步保障临床用血需求与安全。公众可反馈意见至2026年1月17日,目前多地已提前探索配套保障措施。
献血法拟首次修订核心条款科学调整
时隔2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迎来首次系统性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公布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内容由现行24条大幅扩充至60条,对献血工作的组织动员、采集用血、保障激励等各环节进行了全面完善。
此次修订最受公众关注的变化,是科学调整了献血者年龄与采血间隔。草案将提倡的献血者年龄从18周岁至55周岁,修订为18周岁至65周岁。同时,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从不少于6个月修订为不少于90天。权威解读指出,此举是基于医学进步、国内部分省市实践以及国际通行做法的综合考量,旨在使更多健康的公民有机会参与献血。
此外,草案强调健全献血工作网络,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置一个固定献血屋(点),人口较多和用血需求较大的地区应酌情增设,以提升血液保障的可及性与便利性。
科学依据支撑调整保障献血安全底线
法律修订的生命线在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强调,保障献血者健康和血液安全是首要原则。年龄与间隔的调整并非简单放宽,而是建立在严格的科学评估与管理强化基础之上。
从国际视角看,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献血年龄为18至65岁,美国、加拿大等国无明确年龄上限,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上限在65至75岁之间。全血捐献间隔期,国际普遍为8至12周。我国海南、江西、深圳等地此前已通过地方法规对年龄或间隔进行了类似调整,积累了实践经验。
修订草案要求,必须严把健康检查关,科学制定献血标准,并强化血液监测与优化献血服务。所有调整都将以确保献血者健康安全和血液质量安全为前提,通过完善监督机制筑牢安全防线。
激励措施持续加码地方探索先行落地
为激发公众献血热情,征求意见稿单列“保障与激励”章节,推出多项暖心举措。明确献血者可享受表彰奖励、适当补贴、单位休整等权利,国家将无偿献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健康城镇创建指标。在就医保障上,献血者可享受便捷就医服务,本人免交血液成本费用,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可免交或减交相关费用,且在非急救情况下享有用血优先权。
多地已提前探索配套保障措施,为法律落地积累实践经验。12月17日,重庆市血液中心宣布,12月22日起将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开放医疗关爱通道。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及近12个月内捐献全血2次或血小板10次的献血者,可提前7至14天预约重庆多家三甲医院的门诊号源,获奖献血者还可免除相应普通门诊诊查费用,其直系亲属也可享受预约优待。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保障献血者健康和血液安全是此次修订的生命线,将通过严把健康检查关、强化血液监测、完善监督机制等举措筑牢安全防线。此次修订不仅将进一步规范无偿献血工作,更将通过健全激励保障体系,凝聚社会公益力量,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