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郭连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郭连山,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河南项城人,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早年,他曾长期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作,先后担任昌吉市委副书记,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助理,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自治州州委常委、副州长等职务。
1999年,郭连山调任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5年转赴哈密,担任哈密地委书记、兵团农十三师第一书记、第一政委。2013年,郭连山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6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郭连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2019年3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免去郭连山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至此次通报被查,距离郭连山卸任相关职务已过去了6年多时间。
据《新疆日报》今年6月5日报道,古尔邦节前夕,自治区领导分别看望慰问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看望慰问了老同志。报道所列慰问名单中,郭连山的名字仍在其中。古尔邦节是我国维吾尔族等少数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
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新疆日报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