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郁军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2024年12月,修订完善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对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信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涉检信访案件办理中还存在释法说理不深入、首办责任落实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时等问题,在当事人认可、接受办案结果,防止申诉信访上行等方面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将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落实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确保信访事项办理依法规范有序。
一要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是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的必然要求,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期盼,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落到实处,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覆盖,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要不断提升回复答复质效,在法定期限内回复信访案件受理、流转、办理情况,既告知程序性事项,又做实体性答复,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过程式结果3个月内答复。针对“不回、回复不及时”等问题需通过强化督促整改机制,提升法律文书、信访答复函的释法说理力度来加强法治化建设,让每一次的回复、答复都兼具天理国法人情,从“做得到”向“做得好”转变。要将“案结事了”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申诉信访案件的标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信、访、网、电”诉求反映渠道,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监督履职全过程,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深化落实检察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检察听证为各方当事人搭建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是消弭积怨、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的有效方式。要加强构建检察听证长效机制,优化听证员队伍建设,探索扩展信访案件听证适用范围,发挥简易公开听证当场、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优势,将“台前”接待与“台后”办案有机衔接起来,促推听证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要坚持“应听尽听”,对首次申诉、重大疑难复杂和久诉不息三类案件,只要符合检察听证条件,就要做到听证全覆盖,将法言法语转化为有温度的生活语言,尽量让矛盾化解在一线,避免信访案件程序空转,真正做到既解“法结”,又释“心结”。要着力提升听证效果,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听证员能够全面充分发表意见,及时有效发现案件瑕疵或错误,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延伸听证“触角”,追溯矛盾根源,探索信访听证案件回访制度,配套运用司法救助,跟进听证结果落实效果。强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民事和解、社会救助、普法宣传作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三要规范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高质效化解“钉子案”。院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亦是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具体举措。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安排,提前公布接访时间、地点等,构建院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常态化机制,通过主动接访,带头下访,争取做到“应包尽包”,以“头雁效应”带动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及时有效解决群众诉求。要突出重点,聚焦争议性、典型性问题,紧盯首次申诉、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切实发挥首办职责,减小矛盾上行压力,推动解决“钉子案”。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构建省市县三级院检察长层层包案机制,健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化解矛盾格局,推进联席会议实体化运行。要力促实效,领导包案要亲自阅卷、亲历性调查,切实发挥监督纠错、救助帮扶作用,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难题,防止“挂名包案”“包简单案”等现象。
四要开展反向审视,推进“预防法治化”。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功能,反思履职办案中的问题和不足,规范司法行为,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立足权力制约监督的高度认识反向审视工作,提升履职质效,推动源头治理,从个案办理中发现社会治理共性难题,深挖案件背后的根源,剖析矛盾突出领域的发展趋势,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强统筹谋划,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反向审视制度的完善提供实践样本,推进反向审视工作案件化办理,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要加强成果运用,提高敏锐度,增强洞察力,在撰写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动态跟进督促办案部门及时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改进工作,更好地将个案反向审视、类案反向审视与综合反向审视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成果运用“刚性”,从源头上规制同类行为反复发生,更好促进依法规范履职。要加强线索管理,着力构建完备的线索甄选、初核、移送制度,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反向审视工作,提升线索流转效率,增强成案率。
(作者分别为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