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法院蜀河法庭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依法对长期失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了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有力捍卫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承诺一次次落空
2018年,张某因承包工程需资金周转,向银行借款100万元,由某信贷公司提供担保。后张某未能按时还款,信贷公司依约履行担保责任,代其清偿了债务,随后向张某行使追偿权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书,约定分期还款。然而调解书生效后,张某并未如约履行。信贷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执行中,双方再次充分沟通。信贷公司考虑到张某所称工程款未收回的特殊情况,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据此终结执行。令人遗憾的是,张某再次辜负了对方信任和法院给予的履行宽限期,仍未按和解协议还款。信贷公司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现场:没钱却抽高档烟
案件恢复执行后,蜀河法庭执行干警依法传唤张某到庭。面对询问,张某仍以“工程款未收回”“经济负担重”“实在没钱”等理由推诿拖延。
但执行干警敏锐地注意到,张某随身携带的香烟均为价格不菲的高档品牌,且不止一种。这一细节与其口头陈述的窘迫经济状况明显相悖。
干警随即抓住矛盾点,对张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并再次耐心、充分地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面对干警的警示与确凿证据,张某仍态度消极,心存侥幸,试图以“哭穷”继续拖延,毫无主动履行诚意。
法律亮剑:拘留,捍卫司法尊严
鉴于张某明显具备一定履行能力,却屡次违背承诺,且在执行过程中不如实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失信行为,旬阳市法院依法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拘留决定宣布后,张某被当即送拘。
法官说法:诚信为立身之本,守法是底线要求
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国家强制力,必须严肃对待,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执行和解制度旨在为当事人化解矛盾,为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提供空间,是给予债务人履行义务的缓冲期,绝非逃避、拖延执行的“避风港”。本案张某在诉讼与执行过程中,多次利用和解程序拖延时间,在明显具备消费能力的情况下,仍企图逃避债务,是对法律与诚信原则的严重漠视。人民法院对此类“耍小聪明”、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绝不姑息。
在此提醒所有被执行人,应自觉、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任何试图隐匿财产、虚假陈述、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诚实守信、积极履行,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正途。
编辑: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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