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 本报记者 刘松瑶
为保障市场在售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近年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调味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今年10月和11月,该局共开展4期涉及调味品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在10月和11月的历次抽检中,调味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如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问题,如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不合格调味品涉及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该省朝阳市、大连市、葫芦岛市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抽检具体情况来看,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10月31日发布的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8类891批次食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调味品:标称朝阳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丹东市振安区雨霖超市销售的纯芝麻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月21日发布的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8类882批次食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调味品:标称大连荣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亲亲鱼百货商行销售的寿司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月26日发布的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8类881批次食品,检出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调味品:标称葫芦岛市高桥陈醋厂生产、古塔区贴心便利店销售的高桥陈醋(酿造食醋),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在该局11月12日发布的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调味品全部合格。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油产品的风味。《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中规定,三级低盐固态发酵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低于0.40g/100mL。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达标,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达标,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
全氮(以氮计)是酱油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酱油中蛋白质、氨基酸、肽等含量的高低。全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酱油中全氮(以氮计)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环节质量把关不严;也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如酿造周期未达要求;还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降低成本而涉嫌掺假。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站 本报记者刘松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