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孔文燮)12月15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近日中国轻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杭州光合植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饮料工业协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发布了《椰子水》团体标准,该标准旨在为椰子水品类建立清晰、科学与统一的规范,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帮助消费者明白选购,从而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轻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刘旭表示,新标准首次明确界定,“椰子水”是指仅以椰子果为原料,通过物理方法加工或由浓缩汁复原而成的产品。这一界定从根本上区分了纯椰子水与添加糖、香精、色素的椰子风味饮料。同时,标准在标签标识上做出规定,要求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复原椰子水应标明“复原”,非复原椰子水可标示“NFC”。符合标准的椰子水可“声称100%”。标准强调,“如实标注是生产者的法定义务”“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最基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