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气象局将推进气象行业统筹协调发展作为重点改革任务谋划部署推动,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政策法规建设取得重要突破,规划布局统筹迈出坚实步伐,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建立,数据共享共用不断深化,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各地通过出台政策、制修订法规规章,为促进气象行业统筹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出台了促进气象行业统筹发展的政策法规,320个地市制定政策文件,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气象行业统筹联席会议制度。湖南、山西发布省级政府规章,辽宁沈阳发布市级政府规章,上下协同规范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和数据共享。天津、云南、陕西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修订气象领域法规规章时设立行业统筹条款。
中国气象局联合16个部委和央企编制《国家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十五五”发展规划》,联合4个部委编制《海洋气象发展规划(2026—2030年)》,推动气象观测资源共享和统筹发展。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气象行业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度》,为推动行业统筹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长江、黄河流域气象中心分别联合水利部长江、黄河水利委员会推进流域内各省份天气雷达的统筹建设,北京、西藏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部门联合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了本区域气象行业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以及海洋、农业等专项观测规划。
聚焦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中国气象局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交通气象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与统一规范,同时携手农业农村部门及国家电网等单位共同推进气象观测标准体系建设。山东、重庆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并实施多项推动气象行业统筹发展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内蒙古、浙江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部门面向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气象设备的专业计量检定服务。
在数据共享共用方面,气象部门向全社会共享12类100余种气象数据产品,实时收集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海洋、公安、交通运输、民航、应急管理等部门气象观测数据。各省份气象部门均与相关部门开展了气象数据共享,部门间共享的气象数据在气象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围绕数据安全治理,气象部门加强气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了气象数据安全监管平台与气象数据身份标识体系。目前,已发放气象数据身份标识106万个,支撑各行业领域应用场景17万个。今年中国气象局和网信办发布《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对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领域的数据安全监管提出明确要求。新疆、黑龙江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部门,联合国家安全部门查处了多起非法开展涉外气象探测的案件。上海、贵州、深圳等地气象数据产品上架数据交易平台,北京探索建立气象服务行业认证制度。
此外,中国气象局开展试点工作,确定了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陕西、新疆6个省(自治区)和山东临沂、四川泸州2个地级市作为全国气象行业统筹发展的首批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在观测设施共谋共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政策法规标准建立、数据安全行业协同治理等多个关键领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实践。
(作者:张明禄 责任编辑:闫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