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闻)
旨在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激活住房消费潜力。
近日,为进一步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激活住房消费潜力,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2月12日上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指导意见》进行深入解读。
《指导意见》包含6部分、15条具体措施,构建了支持住房“以旧换新”的政策框架。《指导意见》提出“卖旧换新”“收旧换新”“拆旧换新”三种模式,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帮卖”服务并引入“兜底收购”机制,鼓励市场化收购二手房,探索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路径。同时,拓宽旧房处置途径,鼓励对旧房进行“微改造+功能升级”,支持将收购的旧房改造用于租赁住房。多措并举降低换房成本,鼓励各市对“以旧换新”居民发放购房补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提供优惠。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专项金融产品,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交易流程与服务,完善旧房评估机制,推广“一站式”服务。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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