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舒谦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舒谦先生、赵建潮先生、李鸿卫先生、胡润结女士、兰健锋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14.86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4.8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近三年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湘照女士,2003年加入德勤华永,2010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誉民先生,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项目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瑜女士,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并从事上市公司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384.86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14.86万元(含税),较 2024年度实际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7.20万元,增幅4.33%。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度超过约定审计范围内的新增法人主体,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最终2025 年度实际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德勤华永提供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南山集团”)新增借款额度人民币40亿元,有效期3年。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集团新增借款额度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上述额度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再向中国南山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70亿元,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68.43%的股份。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3.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舒谦先生、赵建潮先生、李鸿卫先生、胡润结女士、兰健锋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南山集团本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5.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赤湾社区赤湾六路8号南山开发集团赤湾总部大厦33楼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32976D
法定代表人:舒谦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和旅游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银川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国南山集团36.52%、26.10%、23.49%、7.83%、3.92%、1.64%和0.50%的股份。
2. 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338,594.91万元,总负债5,880,446.58万元,净资产2,458,148.33万元;2024年,该公司营业收入2,117,766.77万元,净利润-141,946.1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802,794.32万元,总负债5,304,319.66万元,净资产2,498,474.66万元;2025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1,957,672.01万元,净利润86,346.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经查询,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南山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70亿元,该额度有效期三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确定每笔借款额度和使用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按现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测算,该交易事项预计需向中国南山集团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待董事会批准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中国南山集团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南山集团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70亿元,额度将主要用于存续的借款展期及补充流动资金。该项交易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作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本次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南山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1,634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8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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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7: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26楼证券事务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2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俊雅、刘逊
联系电话:(0755)26853551
联系传真:(0755)26694227
电子邮箱:nskg@xnskg.cn
2. 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4,投票简称:南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本次股东会未设置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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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类别: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