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26,简称“启迪环境”)于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兴平鸿远项目与总包方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就旗下控股子公司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兴平鸿远”)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湖南金沙路桥”)的工程款纠纷达成和解。根据协议,案涉工程总造价确认10.5848亿元,应付工程款约4.44亿元,公司对该债务的连带责任上限被限定为9000万元,较此前法院判决的全额连带责任显著降低。
诉讼背景:原告诉求6.19亿元 法院判决4.42亿元及利息
回溯案件,2017年湖南金沙路桥与兴平鸿远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兴平市生态湿地综合项目配套基础设施PPP项目。2023年9月,因工程款争议,湖南金沙路桥将兴平鸿远、启迪环境及兴平市交通运输局诉至法院,主张支付工程款6.1894亿元及利息4052万元,合计6.5946亿元,并要求启迪环境承担连带责任。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核心内容包括:兴平鸿远需支付工程款4.4168亿元及利息(以4.4168亿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自2022年10月3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启迪环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原告诉求中的优先受偿权等其他请求。
和解协议核心条款:工程款4.44亿元 公司责任上限9000万元
根据和解协议,各方在法院判决基础上,结合工程质量等因素达成多项关键约定:
工程造价与付款金额确认
协议确认案涉工程总造价为10.5848亿元,兴平鸿远应付工程款暂定为4.4391亿元(4.4555亿元扣减164.5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若未来政府方对工程最终审计金额低于10.5848亿元,差额部分由湖南金沙路桥与兴平鸿远等比例共担。例如,若政府审计金额为9亿元,兴平鸿远应付工程款将相应调减(10.5848亿元-9亿元)×50%。
付款资金依赖政府化债 工程质量责任明确
付款计划方面,协议约定通过政府化债资金解决来源,兴平鸿远在收到政府每笔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湖南金沙路桥,具体分配需与西安银行咸阳分行(兴平鸿远债权人)协商。若因银行强制执行等客观原因未收到款项,不视为违约。
工程质量方面,兴平鸿远不再收取湖南金沙路桥维修费用(已在工程款中扣减),但后者需承担后续竣工验收整改、质保期责任及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赔偿,包括政府索赔、安全事故等。
启迪环境责任限定:9000万元债权拍卖受偿
作为核心亮点,协议明确启迪环境的连带责任上限为9000万元。具体方式为:湖南金沙路桥可申请拍卖启迪环境对玉溪星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债权(金额9126.58万元),并在9000万元范围内受偿;若拍卖金额不足9000万元,湖南金沙路桥不得再向启迪环境追偿,亦不得保全或执行公司其他财产,否则需支付1000万元违约金。
兴平鸿远财务数据:连续两年营收为0 2024年净亏损1.26亿元
兴平鸿远近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
|---|---|---|
| 总资产 | 123,843.62 | 123,842.27 |
| 净资产 | 22,425.69 | 22,425.60 |
| 营业收入 | 0 | 0 |
| 净利润 | -12,574.31 | -0.09 |
对公司影响:债务压力缓解 不确定性仍需关注
启迪环境表示,和解协议的签署旨在保障公司利益,将公司连带责任限定在9000万元,有助于缓解债务压力。不过,协议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提示,投资者需关注政府化债资金到位进度、工程审计结果调整等风险。
根据协议约定,各方承诺不再就一审判决上诉,湖南金沙路桥不得在启迪环境进入正式破产重整前申请拍卖案涉工程及相关权益。目前,公司其他诉讼事项可参见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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