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2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回购价格,涉及回购资金总额约253.72万元。
激励计划背景与审议程序回顾
亨通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推出以来已履行完整审议程序。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同年10月22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11月13日,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对象调整及授予事项,最终确定529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原因及具体安排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离职后,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本次涉及的9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持有的34.24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为尚未解除限售部分)将被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约定,回购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经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已完成相应核算,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为253.7184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6673亿股减少至24.6639亿股,具体变动如下:
| 类别 | 变动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553,532 | -342,400 | 21,211,13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45,181,125 | 0 | 2,445,181,125 |
| 总计 | 2,466,734,657 | -342,400 | 2,466,392,257 |
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亨通光电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员工团队的勤勉尽职。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均指出,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后续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进展将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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