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4家代理机构作出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对1名执业专利代理师作出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同时,5个当事人(个人/机构)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其中,此次处罚的1名专利代理师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伪造申请人电子公章,编造专利,并使用伪造的电子公章,冒用申请人名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6件专利申请,又擅自将上述专利全部转让牟利。
此次处罚的4家代理机构存在代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数量巨大,其中一家代理机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多达7866件。
处罚决定书显示,有的机构存在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后,仍多次代理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加盟方式设立多家分支机构,未履行对分支机构管理责任;通过“挂证”方式虚构多名专利代理师在本机构执业等违法情形,严重干扰专利审查工作、扰乱行业秩序、损害委托人利益。
相关处罚决定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安赛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亿知臻成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徽盛世金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红梵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