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重庆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告显示,君合所在证券法律服务业务中存在未按规定备案、未查询委托人诚信档案、工作底稿管理不规范及法律意见书格式瑕疵等四项违规问题,违反多项证券监管法规。
违规问题直击:四项操作漏洞暴露内控短板
重庆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君合所的违规问题集中在业务流程合规性与内部管理规范性两大层面,具体包括:
| 违规类型 | 具体问题表现 | 违反法规依据 |
|---|---|---|
| 未按规定备案 | 2024年以来合伙人发生多次变更,未及时办理重大事项变更备案 | 《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
| 未查询委托人诚信档案 | 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项目中,未按规定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 |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 工作底稿管理不规范 | 项目底稿中无参与讨论复核人员签名确认材料,个别资料归类不当 |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
| 法律意见书格式瑕疵 |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未按规定载明声明事项段等问题 | 《执业规则》第三十四条、《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
监管措施及整改要求:强化合规体系建设成关键
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等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君合所出具警示函。监管部门明确要求君合所“认真吸取教训”,并从四方面落实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办理重大事项变更备案;二是进一步健全证券法律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三是完善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全流程管理;四是督促相关律师切实履行法律职责,提升业务水平。
公告同时指出,君合所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
行业警示:证券法律服务合规门槛持续提升
此次君合所被采取监管措施,再次凸显监管部门对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规范性的严格要求。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需切实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职责,其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效果将直接影响服务质量。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中介机构的合规责任进一步压实,未来类似因内控漏洞导致的监管处罚或成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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