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文化旅游业作为关联度强、带动作用大的综合性产业,将其培育成为支柱产业,是我国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和旅游强国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十五五”时期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提振消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工作,以推动文旅融合为抓手,有效激发了文旅产业活力。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191423亿元,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5.75万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1%和17.1%,文旅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中颇具活力的板块。同时,这一产业的蓬勃发展也直接带动餐饮、住宿、交通、商贸等相关行业发展,成为各地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例如,福建泉州以非遗“簪花围”火爆出圈,直接拉动旅游收入增长,还吸纳旅拍、花艺、美妆等行业就业,打造“簪花+旅拍+海鲜”多业态融合的“文旅网红地”。文化旅游业的火热,不仅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也扩大了内需、促进了就业,成为拉动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力量。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与世界上其他的文旅强国相比,我国文化旅游业不论是总体规模还是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占比,都存在一定差距。统计数据显示,美国版权产业与旅游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占比2019年就分别达到11.99%和10.1%。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旅游及相关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直到2023年才分别为4.59%和4.24%。在我国的文化旅游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有待健全、融合深度有待拓展、融合路径有待优化等问题。
实际上,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不是文化和旅游的简单叠加,而是要打破传统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边界,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系统融合,拓宽产业发展边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过去的融合实践看,当前的文旅融合已由过去的局部、浅层次的要素融合、形式融合向全局性、深层次的产业融合、价值融合发展。“十五五”时期,要将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应在推进文旅融合的深度与广度上做文章。
健全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推进文旅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工作的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将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纳入“十五五”时期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健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的扶持政策体系,探索文化旅游业核算统计体系,为各地文化旅游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机制保障。规范市场秩序,倡导诚信经营,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
立足多元化消费场景,加快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目前,银发群体、亲子家庭、年轻一代日益成为文旅消费新主力。应针对不同文旅消费群体的偏好特征,挖掘文旅资源,创新文旅业态,打造与分众消费场景相匹配的文旅融合产品,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形成文旅消费新赛道。推进“文化+旅游”“文旅+百业”跨界融合,构建文体旅、文商旅、农文旅等多样化的跨界新型消费场景、消费产品,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介当地特色农副产品,开发游客喜爱的文创产品。丰富夜间文化生活,在景区开展当地民间戏曲及演艺活动,打造集吃、住、行、游、购、娱于一体的旅游产业链,形成文旅消费新业态。
数智化赋能,激发文化旅游业创新创造活力。伴随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文旅和科技结合成为重塑文化旅游业态、推动内容生产革新、发展文旅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应着力推动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业的应用,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文化旅游业技术、业态、模式、管理、制度层面的全链条创新创造,增强文旅产品的便利性、体验性、传播性和智能性,实现文化旅游业全要素生产率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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