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爱科赛博
股票代码:688719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因达晨创鸿与达晨创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故二者均受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达晨创通持有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99.HK)股份比例为5.60%。
2、达晨创通持有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凌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36.HK)股份比例为9.33%。
除上述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股东达晨创通和达晨创鸿作为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07,70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达晨创通和达晨创鸿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达晨创通和达晨创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9,969,400股,持股比例为8.6401%。
2、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晨创通和达晨创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69,181股,持股比例为4.9999%。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4,200,219股。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 刘昼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 刘昼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刘昼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刘昼
签署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5-077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鸿”)作为一致行动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69,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收到股东达晨创通、达晨创鸿发来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按照之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股东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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