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数字化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该案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与挑战。法律利剑已经出鞘,但要斩断信息黑产链条,还需全社会形成合力。
■舒圣祥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获法院判决支持,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940万元;支付赔偿金100万元,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判决现已生效。(据12月9日光明网报道)
经查,2020年12月至2024年10月期间,王某某通过网络非法获取各类信息数据180亿余条,其中包含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15亿条以上。这个数字,让每个普通人都不禁感到脊背发凉。这不仅是数字的堆砌,更是无数鲜活个体在数字时代的生存印记被明码标价。
在数字时代,个人信息已成为数字资产,也是最容易被侵犯的资产。每一次注册账号、每一次扫码支付、每一次填写表格,都可能在不经意间成为信息泄露的源头。刚办过手机号就接到推销电话,刚买完房就收到装修短信,刚给孩子报完兴趣班就被各类培训机构“轰炸”……这些令人厌烦的场景背后,正是王某某之流构建的黑色产业链。
个人信息犯罪呈现日趋专业化、隐蔽化的特点。王某某通过境外即时通讯软件搭建“社工库”机器人,提供自动查询、人工高级查询、打包出售数据等收费服务,交易以USDT(泰达币)结算,累计变现135万元。案发后,其名下虚拟币经处置得款2000余万元。这说明,个人信息黑市已经形成高度组织化、技术化、隐蔽化的产业链,跨境、加密、虚拟货币成为犯罪分子护身符。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从法律层面审视,这起案件的判决践行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精神。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王某某15亿余条的涉案数量早已远超“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同时,940万元罚金、100万元公益赔偿金与公开赔礼道歉的判决,刑事追责与民事追偿的双重惩戒,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范本。
然而,个案的成功判决远不足以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普遍困境。我们面临的是系统性挑战:企业过度收集、内控不严导致信息泄露;黑灰产业链条隐蔽且高效;个人维权成本高、取证难;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存在盲区。王某某能在近4年时间里非法获取180亿余条数据,既反映出部分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形同虚设,也暴露出网络平台在信息审核、交易监管上的责任缺失。
数字化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要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犯罪,需要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机构需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与技术防护;监管部门应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对隐蔽交易的监测与打击能力;立法层面则需持续完善法律细则,应对新型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该案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与挑战。法律利剑已经出鞘,但要斩断信息黑产链条,还需全社会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