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9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其他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0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0,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4年10月2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40号《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024年11月6日,公司和管理人与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文科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首文科集团以产业投资人身份参与公司重整投资,认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日,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德远英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途文投联合体牵头方)、海南华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弘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宝弘景大宗轮动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京国创优势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等7家主体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该等主体以财务投资人身份参与公司重整投资,认购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的《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
2024年11月25日,经公司申请,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5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重整前总股本1,854,853,5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1.8877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205,000,000股股票。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059,853,500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1)转增股票中的1,000,000,000股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其中产业投资人以1元/股受让800,000,000股转增股票,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产业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36个月;财务投资人以1.33元/股合计受让200,000,000股转增股票,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财务投资人名下之日起锁定12个月;(2)转增股票中的1,205,000,000股转增股票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转增价格为2.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截至2024年11月28日,8家重整投资人已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了重整投资款合计1,066,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拟转增的2,205,000,000股股票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1,854,853,500股增至4,059,853,500股。上述2,205,000,000股转增股票中,2,005,000,000股转增股票直接登记至管理人名义开立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另外200,000,000股转增股票直接登记至7家财务投资人名下证券账户。转增完成后,上述7家财务投资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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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24)京01破54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文投控股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规定,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上述7家财务投资人持有的200,000,000股公司股票。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上述7家财务投资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兴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华锴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弘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受让的股份登记至其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7家财务投资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上市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向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公司限售股份本次申请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5.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00,000,0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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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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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