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5-069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成员自动解任,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见附件。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将“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监事”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或因取消监事会导致的字词修改,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以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相关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制度了部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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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中,第1至10项制度的修订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的修订、制定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制定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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